大型文化、体育活动许可审批
信息来源于:谷城百姓网 发布时间:2011/4/18
依据公安部《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》(1999年8月15日公安部部长会议通过的公安部44号令)
服务程序
1、 申请;2、 审查相关材料;3、 批准或答复。
申报材料
1、活动方案;2、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,包括活动的时间、地点、人数、规模、内容及组织方式;安全工作人员情况、数量、任务分配、识别标志;场地建筑和设施消防、安全情况;入场票证的管理、查验措施;场地人员的核定容量;迅速疏散人员的预备措施;3、场地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;4、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材料;5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,应当同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。
文化、体育活动许可审批和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参加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审批不需收费,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受理完毕。
服务程序
1、 申请;2、 审查相关材料;3、 批准或答复。
申报材料
1、活动方案;2、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,包括活动的时间、地点、人数、规模、内容及组织方式;安全工作人员情况、数量、任务分配、识别标志;场地建筑和设施消防、安全情况;入场票证的管理、查验措施;场地人员的核定容量;迅速疏散人员的预备措施;3、场地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;4、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材料;5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,应当同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。
文化、体育活动许可审批和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参加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审批不需收费,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受理完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