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程序及收费标准
信息来源于:谷城百姓网 发布时间:2011/4/18
根据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便条》(国务院令251号,1998年10月25日),按照如下
工作流程:1、提出申请 2、填写表格 3、资质审查
4、负责人审核签意见 5、办证或答复
申报材料:1、填写申请书 2、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
3、场所使用权证明 4、验资报告
5、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、身份证明
6、章程草案 7、变更登记表 8、注销登记表
9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于每年5月31日前进行年检和换证
10、公告。
收费标准
登记费100元/件;变更登记费40元/件;公告费以实际支出收取。
承诺时间
准予登记60日;变更登记30日;注销登记30日、年检每年5月31日前
工作流程:1、提出申请 2、填写表格 3、资质审查
4、负责人审核签意见 5、办证或答复
申报材料:1、填写申请书 2、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
3、场所使用权证明 4、验资报告
5、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、身份证明
6、章程草案 7、变更登记表 8、注销登记表
9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于每年5月31日前进行年检和换证
10、公告。
收费标准
登记费100元/件;变更登记费40元/件;公告费以实际支出收取。
承诺时间
准予登记60日;变更登记30日;注销登记30日、年检每年5月31日前